自律規範:不承諾保本保息,避免風險集中

台灣五家P2P網路借貸業者今(10)日共同簽署自律規範,明確定義網路借貸為「資訊中介」性質,規範中要求業者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,避免風險集中於平台而發生倒閉落跑事件,讓投資人受到傷害。

P2P網路界帶在歐美運行良好,已有多家公司股票上市,是金融科技占比相當大的行業,但對岸卻風波不斷,頻頻發生倒閉落跑事件,民眾借出的資金無法收回,引發嚴重社會問題。

此次參與簽署自律規範的業者表示,對岸與歐美P2P最大的差異在於它們有「保本保息」承諾,由平台提供擔保,為借款人增加信用,此時平台就變成「信用中介」,違約發生時由平台賠付,因此風險全部集中在平台。當違約率上升超過預期時,平台就面臨倒閉,或者就發假票來彌補虧損,演變成為非法吸金。

另外一家業者表示,自律規範就是要填補現行法律的不足,由業者自發性的限制本身的商業活動,讓網路借貸能在正軌上運行而不會像對岸野蠻發展。

此規範還規定,不得將借款案的期限拆分,如:對岸會將五年期的借款包裝成為金融商品,拆分成半年為期的投資案,因此平台勢必要提供到期保證買回的機制,但到期時若市場投資人減少,無法順利到手,平台又沒有錢買回,投資人就會領不到錢,一樣會發生倒閉落跑的情況。

另外,規範限制業者不得在線下推薦投資個案,避免業者透過高昂的業務獎金,誘使不熟悉網路的老人投資,而且線下簽約查核不易,極易發生假標。同時,也建議業者於兼顧個資法的前提下,提供利害相關的出借人查核案件真實性的機制,以杜絕發假標得弊端。

據了解,參與此次的網路借貸平台共有五家:以個人貸款為主的鄉民貸、台灣資金交易所、商界町、從事企業貸款業務的必可以及好企貸等五家。

經濟日報: <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39/3585943>